第二百六十二章 我有一个想法!(1/ 2)
以柳笛为首的一千七百多人队伍正坐在大货车车厢内思考人生。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哪里去?”
依稀记得,几个月前,他还只是A市东城内的一个混混而已。甚至总的来说,他只能算半个混混,因为外围成员一般连打架的时候都是凑数的。每天浑浑噩噩就是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
但就是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他先是被人带进东城空地那边折磨了一两个月,然后一个年轻人突然出现,给他们弄了一顿极好的伙食之后他们就被送到了正规的军营。
偏偏那一个月的军营生活让他感觉到生不如死。
如今坐在货车上,他都感觉精神有些恍惚,不知迎接自己等人的将是什么样的未来。
他曾经想过反抗,在北雄军营里的一个月,他试过罢训,结果就是他被老兵们揍了一顿,然后连饭都不给吃。
第二天他还是不服输,即使饿得快死的样子,军营那边依旧没有管他。
但终究在当天晚上,他被饭菜的香味搞到忍不住了。
结果却是依旧被老兵放倒。按照对方的意思是,不遵守军营的规则就不能吃饭。
最终,他被训练的服服帖帖的,甚至看见那些老兵心里就犯怵。
不止是他,几火车的这些人都造成了同样的心理阴影,只不过面积可能有些不同而已。
大货车行走了一天一夜之后,最终到达了目的地。
周围一片荒凉,当他能够认出来,这里应该也是某个军营。
本来柳笛只是以为自己是从江北军营调往另外一个军营而已。但是随后,他看到在迎接他们的人当中有两个熟悉的面孔。
尤其是那个受伤扎着绷带的那一位!
“扑街,我砍死你!”
看见秦风的时候,柳笛冲在最前面,因为他记得,就是面前这个人导致他被送去非洲,不对,是送去军营。
而除了柳笛之外,其他那一千多人看到秦风也眼红。
他们原本是混混,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但是进过一个月的训练之后,他们对于一件事情是出奇统一的。那就是要杀死秦风这个混蛋!
是的没错,他是要打死这家伙。
“不错不错,这些年轻人都挺有活力的。”秦风忍不住赞叹。
当然,这种时候他是不需要出手的,因为有钟发挡在面前。
“钟发教官,你为什么要护着这个王八蛋!”
由于柳笛等人是没配备武器的,所以他们只有赤手空拳,想要放倒钟发那是不存在的。
甚至冲在最前面的那一百多人很快就被钟发放倒了。
只不过钟发面对的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些混混,虽说这些人也挡不住钟发的一两招,但是相对的,他也没办法将人全部阻拦。
这就有不少人能够腾出空间冲向秦风。
你以为秦风这时候会和这些人扭打在一起吗?
不存在的,他很干脆地躲在穆山身后。而穆山身边站着的,可是一个警卫连,这些人可全都配备冲锋枪等武器的。
“全员准备!”
唰——咔咔!
警卫连所有成员举起手中的枪械瞄准冲锋的那伙人。
虽然这些混混看到秦风的时候红眼了,但是他们还有理智,知道在自己面前的是冲锋枪。一旦开枪扫射的话,他们多少人都不够死的。
一个急刹车,无数混混新兵全部倒在地上。
看到这一幕,秦风再次感慨,“很有活力的年轻人!”
然而穆山就有些忍不住了,这货装哔的功力有些厉害啊!
“我说秦风啊,你不是说这些都是你训练出来的人么?怎么都这么仇恨你啊?”
“不,这是爱的力量!你看,你们军营当中还能找到这么有活力的成员吗?我相信,经过炮火的洗礼之后,他们这些人都是一等一的好兵。”
炮火?
由于秦风说话的时候并没有避讳这些新兵的意思。如今柳笛即使倒在地上,也清清楚楚听到炮火两个字。
这下他有些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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