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灭贼
“啊,杀人啦!”…..茶棚里霎时炸开了锅,四散逃遁。“叽叽咕咕……”“哇啦哇啦……”同行的胡商一见驼子不分青红皂白就行凶杀人,顿时乱了。有的扑上去扶住同伴尸体,领头的胡商怒吼一声,随身抽出一把短小精悍的“烧火棍”,瞄准驼子。“砰!”一声巨响吓傻了段誉和驼子,可惜驼子速度太快,打偏了。
驼子惊疑不定的看着还在冒烟的“烧火棍”,犹豫到底是不是该三十六计走为上。胡商头领眼见火铳没有打中这可恶的杀人凶手,急忙装弹药。“桀桀……就这等货色也妄想伤着驼子我?”驼子一见胡商手忙脚乱的样子,化惊为喜,手持怪异刀刃向胡商等人冲去。段誉本来就对驼子不问青红皂白乱杀人的行径义愤填膺,此刻见他竟然赶尽杀绝,不由大怒,天底下还有如此该杀之人!
神奇的东方武学此时在胡商眼中变成了死神镰刀,下一刻就将收割他们的生命。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很明显,他们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也不怪他们,西方人又怎能懂得华夏子民代代传承和守护的中华文明的久远和深邃?面对逼近的死亡,胡商乱成一团。“嗷嗷….”一名胡商抱着死去的伙伴嚎啕大哭,企图用眼泪博取已可知的命运的同情。旁边两名胡商拼命地在胸前划着十字,边划边喃喃着什么“马爱高的”,胡商头领仍有残存的勇气,顾不得擦一下满头的汗水,锲而不舍地往火铳里装子弹,可惜哆哆嗦嗦的双手和衣服下打颤的双腿撕裂了他薄弱的伪装。
驼子感到手里的刀在呼唤,那是对即将到来的鲜血大餐的渴望。驼子非常享受这种主宰他人生命的快感。近了,驼子甚至已经可以清晰地从手持烧火棍的蛮人眼中看到自己,那一张嗜血狰狞的脸;看到他眼中对自己的恐惧,对生存的渴望。预想中头断血流的场面没有出现,因为出了点意外。段誉就是意外,最大的意外。驼子的刀止步了,再也不能移动哪怕一丁点儿,段誉用手指准确地夹住驼子的刀。驼子感到有股充沛到不能抵挡地内力涌来,恍如一座大山挡住自己的去路。不由得愕然瞧去,面前是位剑眉星目、玉树临风的年青公子。依着段誉的性子涵养,是不会对哪一位刚见面的人有如此恶感的,但现在段誉对眼前的驼子深恶痛绝。
“这位朋友,你太过分了!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劫,还想赶尽杀绝。天理昭昭,难道就不怕有报应吗?在下劝你,放下屠刀,回头是岸。”直到此时此刻,段誉依旧不想妄杀。可惜驼子不是可渡之人。“桀桀......驼子名叫木高峰,小子哪位,竟然敢插手驼子的事?嗯,也罢,驼子今天看在小友的面子上暂且放过他们。你看如何啊?”段誉没料到木高峰这么好说话,微感诧异,接着大喜过望。尚捏着刀刃的手不由松了,“太好了,阁下........”话还没说完,异变突生。
木高峰趁着段誉说话分神之际,空闲的左手直袭段誉面门,左掌过处隐隐带来一股腥臭,令人神迷目眩。这正是木高峰沉浸多年的“毒砂掌”,几十年来,死于此掌法的高手不知凡几。若非段誉让他产生了危险地感觉,木高峰还舍不得用哩。
突遭偷袭,段誉虽惊不乱。脚下很自然的施展保命绝学——凌波微步。木高峰此时心中惊讶的无以复加,不,可以说,内心有隐隐地恐惧。他已经视段誉为能威胁他性命的大敌,所以从说话时,气机就牢牢锁住段誉,他的“毒砂掌”是势在必得。但此时段誉明明就在眼前,竟好似飘忽不定,欲乘风归去一般。掌势汹涌,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木高峰纵横江湖三十年,又岂能栽在这名不经传的小子身上。他死定了!’回想自己过去种种威风,木高峰沸腾的血液压下心中的一丝恐惧,面露狰狞之色,仿佛看见段誉等人横尸在前。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残酷的现实让木高峰的心跌倒谷底。掌势尽头再也寻不到段誉身影,就在木高峰诧异时,梦幻的六脉剑气呼啸着,有如冲破黑夜的恶兽,带着死亡的刀锋,争先恐后的扑向目标——木高峰。剑气穿透了他的手掌、胸膛。血雾弥漫空中,给人一种罪恶的美感。
巨大的冲击力下,木高峰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砰!”重重的砸在地上,溅起大片尘土。鲜血不能控制的“汩汩”往外冒着,瞬间染红了木高峰的前襟。感觉到生命正从体内快速流失,朦胧间看见可恶的凶手就在不远处,但木高峰不恨了,生死关头,他竟然真的一点都不恨。
并非他顿悟了,而是他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恨。第一次,他发现自己如此的惧怕死亡。虽然自己视人命如草芥,然而并不包括自己的。眼中的煞气早已被留恋取代。好留恋这大好的花花世界,不舍啊。为什么,为什么自己偏偏要来打这群胡人的注意?人总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今日之果,昨日之因。不甘地吐出最后的一口浊气,凝聚浓浓眷恋的双眸逐渐涣散,无恶不作的巨寇最终逃脱不了宿命——荒野的一抔黄土。
寒鸦孤飞,发出“嘎嘎”声,断断续续传入耳中,衬托出死亡场另类的氛围。段誉纵然历经两世,仍做不到视人命如草芥。尽管知道木高峰作恶多端,自有取死之道。但眼见鲜活的生命在自己手里消逝,不免唏嘘感叹。胡商本以为在劫难逃,正满心绝望,瑟瑟发抖时,却不想救星从天而降,把他们从死神手里夺回来。不经历死亡永远体会不到生存的可贵。幸福来得是如此突然,巨大的反差让他们久久的——愣在原地。直到,木高峰伏法。
看到威胁他们生命的对头伏法,胡商们才如梦初醒。“阿门!”“马爱高的!”各种段誉听不懂的语言叽里呱啦的沸反盈天。胡商头领小心翼翼的靠近段誉,谁知道眼前看起来还不错的人是不是另一个撒旦呢。
“尊敬的大人,感谢您将我们从魔鬼的屠刀下拯救出来。愿万能的主保佑您。”操着蹩脚的汉语表述完自己的意思后,胡商头领满脸圣洁光辉的阖闭双眸,在胸前就是一阵比划。段誉看的是云山雾绕,脑袋发热。“好了好了。这位,呃,这位、、、、、”“啊,鄙人名叫福尔斯·基利默克尔,尊贵的大人您称呼我为福尔斯就好。”
原来福尔斯这群胡商来自据他们说遥远的西方一个日耳曼国度。是来大明——神秘的充满黄金宝藏的东方,生意的。结果,很遗憾,受到不友好待遇。若非上帝眷顾,后果就要埋土异国他乡了。
忍受心中的焦虑听完福尔斯磕磕绊绊的解说,段誉自以为明白了:这是一群修行的但仍艳羡荣华,来大明化缘的野和尚。得出这一结论,段誉为自己的聪明才智自豪同时对西洋和尚们的印象大打折扣。但面对他们毫无保留的热情,段誉也很难生出恶感。
说实话,对于胡商们的那种“烧火棍”,段誉还是非常好奇的。福尔斯告诉他,这叫火枪,发射弹丸,威力奇大。若组成“火枪队”,成千上万的军人手持火枪,威力若何,想想就叫人不寒而栗。可称为战场绞肉机,无可匹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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