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登与崩【四】(1/ 2)
“天怎么又快黑了……今天还啥都没做呢!”
此时汤中松和张学究才刚刚抵达这条长街。
汤中松看着天边的云开始慢慢变红,说道。
“你起的太晚,自然一天就短。”
张学究说道。
“每个人一天都是十二个时辰,难道你起得早,这一天就因此而变长了?”
汤中松回嘴道。
“起得早就能做更多的事,自然感觉上就会漫长的多。”
张学究说道。
“我也没见你做什么事……而且要是这样论的话,我睡懒觉不起床不也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汤中松说道。
“我第一次听见有人把懒惰说的如此冠冕堂皇,要是别人,我一定理都不会理。”
张学究说道。
“可是你理我了。”
汤中松说道。
“我没有。不知道咋理,也没法子去理。”
张学究说着还走快了几步。
“告诉我你不理我,也是一种理!”
汤中松把手揽在脑后,步子不紧不慢的说道。
“不过,我听说人上了年纪就是容易起得早。”
汤中松借着说道。
“为何?”
张学究微微回头问道。
“因为人老了,想要多拥有一些事时间。”
汤中松嬉笑着说道。
张学究知道自己又被这小子的瞎扯淡哄骗了……但他这张嘴却完全赶不上手底下的真章,若是真打嘴仗,怕是非得输个体无完肤不可。
当即决定在到了宴席之地前,绝对不与这小子再有任何交流。不然除了让自己赌气憋屈以外,说不定还真能让自己早些时日作古……
“博古楼的生活很平淡吗?”
汤中松突然问道。
但是张学究却好似没有听见一样。
汤中松看到街边有一个老婆婆,正坐在一个小木凳上,手里拿着一只鞋垫,正在往上面绣着花样纹饰。
绣的是什么汤中松看不清,但用的线是黑色。
汤中松觉得奇怪,因为这整条街商铺林立,也有不少的摊贩和货郎在吆喝招呼着揽客。
唯有这一位老婆婆,她心无旁骛,与世隔绝的坐在那里,专心绣着手中的鞋垫,显得有些过于安静而格格不入。
汤中松没有多想,只是觉得有些奇怪,不免多看了几眼。
直到张学究的脚步停了下来,他才知道自己这奇怪是对的。
“你不是成天自我标榜,这个看不起,那个看不上?”
张学究说道。
汤中松不知何意,但还是凭着感觉回了一句:
“那有怎样?”
“你就没觉得这长街有何不同?”
张学究问道。
“有什么不同?我对博古楼又不熟,这条街也是第一次来。没有对比,我怎么能发现不同?”
汤中松两手一摊说道。
张学究点了点头,觉得此话在理。
但是他的目光要比汤中松直接得多。
汤中松只是多看了几眼那绣鞋垫的老婆婆。
而张学究却是把眼神已然牢牢的固定在了她的身上,尤其是手中的针和线。
汤中松只是奇怪究竟是什么花式图案要用黑线来绣,然而张学究却是很坚定的知道,没有人在鞋垫这种贴身的物品上用一星半点儿的黑色。
因为黑色不吉利。
尤其是博古楼的这帮读书人。
成天讲究什么天时地利,反而把最重要的个人努力放在了最后。
所以他们只想讨采头,要吉利,怎么会自取晦气?
这黑色花纹的鞋垫,就是修的再好,估计只能在清明节时能卖出去几双,用来烧了祭奠先人。
在平时,怕是这群读书人见了都得绕着走,多看一眼都觉得自己会落榜……
尤其是现在中都文坛龙虎斗将至,所有店铺都在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多捞一笔。
什么下笔千言纸,文思泉涌包,甚至酒楼里还推出了文圣菜,诗仙酒!
这文圣菜,据传是一位超过了八品金绫日的九品文圣,在吃了一盘不知名的各种野菜大杂烩之后,突然茅塞顿开,提笔打破了自己文道中的最后一点桎梏,由此晋升了九品文圣。
但究竟是哪几种野菜?如何杂烩?每样几斤几两?却是各地自由评说,每一家都在尽力标榜自己的正宗,贬责别家是上不得台面的野路子。
但你若真问一句,“这正宗可有何依据?”
怕是他们连“我们掌柜的和这位文圣曾经是好朋友,当年就是他亲口给这位文圣炒的菜!”这种弥天大谎都能脸不红心不跳的撒出来。
至于那诗仙酒,就更具传奇色彩。
说是一位读书人,专攻文道中的诗途,而由此大放光彩,被冠以诗仙之名。
这位诗仙倒不是吃了什么菜,而是只爱喝酒。
无酒无诗,但却又斗酒诗百篇。
这人倒是实打实的存在,不似那文圣的故事以讹传讹已经寻不到原型。
刘睿影也是听说过得,自从认识了酒三半以后,他觉得酒三半别不成就是那人的转世。
不然怎么会一模一样?
那位诗仙的诗写的如何,刘睿影不太会评判,但是他觉得酒三半写的也不差。
若要是论起这酒喝得多少,刘睿影一定毫不犹豫的说酒三半喝得更多。
想来也是有趣,这到底是酒中诗,还是诗中酒?
是喝了酒才能写的出诗,还是写诗后必须得喝点酒?
这些就没人知道了。
但是刘睿影觉得,叫诗仙,不如叫酒仙。
酒仙可做的事不止写诗,只要有酒在,任凭风吹浪打,都能胜似闲庭信步。
但诗仙未免过于局促,好似除了作诗以外,别的方面一窍不通似的。
但这天下的道理、学问、功法、武技,向来都是一通百通,举一反三。
诗仙写的文章未必难堪,文圣做的诗一定不差。
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兴趣的方向。
在学完了基础之后,这怎么发挥自己的才情与天赋,却是由不得旁人说三道四。
文圣菜,诗仙酒这两种彩头,经年不衰,每年都能卖出不少,遇上这十年一度的大盛事则更是供不应求。
那些个有名望的店铺门口,甚至都排起了长队,更有的读书人因为囊中羞涩,而集资买下一壶一盘,待回去之后分而食之,分而饮之。
虽然不能满盘皆食,满壶独饮,但至少入了口,下了肚,就能平添几分念想,几成底气。
又向前走了几步,汤中松这才看到那老婆婆在鞋底上绣的是一朵墨荷。
因为鞋垫上有用粉笔淡淡描绘出来的轮廓,她的针脚正在按着轮廓密密麻麻的向前推荐,转眼,半边荷叶的纹理已经活灵活现。
“卖鞋垫!存手工羊羔皮的鞋垫!兔毛填的,绝对舒服!踩在脚下定能踢翻尘世之路,衬在鞋里方可不惧万般险阻!”
这老婆婆待汤中松和张学究二人走近了,方才出言吆喝道。
嗓音洪亮,中气十足!
和她头上的斑驳白发以及脸上的层层沟壑豪不相符。
而且这吆喝词儿也相较旁人来说也更为文雅妥帖,却是一下就引了不少读书人上前去观问。
“老婆婆,你这鞋垫怎么卖?”
有人问道。
“十五两银子。”
老婆婆头也不抬的回答道。
“十五两一双?这也太贵了吧!”
那人惊叹道。
周围的人听到这价钱,却也尽皆都是唏嘘不已。
觉得这老婆婆莫非是想钱想疯了!
虽然她的鞋垫做工还算精致,针脚也很密实,看上去舒适又耐穿,但这价钱确实让几乎所有的人都望而却步。
“不是一双,是一只!”
老婆婆停下了手里的针线说道。
“一只十五两?那一双岂不是三十两!”
众人更是吃惊不已……
三十两银子,在博古楼最好的茶座酒肆中办一桌上好的席面都是绰绰有余!
怎的到了这老婆婆这里,却是才堪堪购买一双鞋垫?
这鞋垫虽然重要,白日里时刻贴身,但毕竟不是能显摆出来的东西,哪里有摆桌酒席,大宴四方长面子?
一时间,却是已经走了不少人。
每一个都是摇着头走的,嘴上念念有词道:“这老婆婆也不知是哪里来的……要么是得了失心疯,要么就是老糊涂了……”
“一双不是三十两。”
只见这老婆婆轻轻的摇了摇头说道。
“一只十五两,难道一双不是三十两吗?”
这下子余下的人全都笑了起来,他们觉得这老婆婆定然是老糊涂了……这么简单的帐都算不明白,怎么还能出来摆摊?
也不知她的儿女是谁,身在何方。
自己目前都已如此了,还要这么辛苦的出来风餐露宿的摆摊不说,这头脑糊涂之下万一有了个什么三长两短,又该如何是好?
读书人重孝道,这是人尽皆知的。
何为孝?善事父母方为孝。
老字省去下半边换成子,便是孝字。
这本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
博古楼和通今阁,每年都会在天下筛选出些标榜人物,来破格授予他们文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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